档案转入

1、接收对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桂林市老五城区的流动人员(桂林市其他县区流动人员请到户籍所到地人才机构办理)

2、办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与桂林市五城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办事流程: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流动人才服务部服务窗口申请开具《档案接收函》或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事档案网http://www.gxrcda.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人才档案职称通,线上申请开具《档案接收函》



受理部门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73-2823602 0773-28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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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
  • 1、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