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入
1、接收对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桂林市老五城区的流动人员(桂林市其他县区流动人员请到户籍所到地人才机构办理);
2、办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或与桂林市五城区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办事流程:到桂林市人才市场三楼流动人才服务部服务窗口申请开具《档案接收函》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服务,或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www.gx12333.net)—“个人办事”—“人才服务”—“档案服务” 线上申请开具《档案接收函》。
受理部门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73-2823602 0773-282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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