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补贴对象:经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并在桂林市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的各类职业中介服务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并年审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请条件: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补贴标准:600—1000元/人
补贴期限: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桂就领办发〔2020〕4号、《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0〕1号
政策期限: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市场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0773-2888156、0773-2823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