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服务
一、服务对象
(一)经桂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第一至第六类高层次人才。
(二)桂林市拔尖人才、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人才称谓的人才、漓江学者、中区直事业单位引进的获博士学位的人才(自2019年7月21日以来自行引进)、人大智库专家、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评选的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等。
二、服务内容
(一)第一至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不受区域限制,按家长意愿选择公办学校就读。
(二)第四至第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人才引进主体所属城区(含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产业园所属县区)或人才在桂林实际居住地所属城区内,按照家长意向的公办学校顺序,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应学校学位情况、就近就便进行合理安排。
(三)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读民办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协调。
(四)桂林市拔尖人才、获得自治区及以上人才称谓的人才、漓江学者、中区直事业单位引进的获博士学位的人才(自2019年7月21日以来自行引进)、人大智库专家、获得市级(含)以上政府评选的优秀企业家称号的企业家子女入学,参照第一至第三类、第四至第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予以优待,具体优待办法由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根据人才实际、相应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等,共同研究确定。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材料发送至桂林市高层次“一站式”服务大厅服务专窗邮箱→服务专窗核验相关材料→汇总相关信息提交至市委人才办审核→报送教育局→教育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提出安排意见→通知学校安排落实→办理结果反馈至申请人→办理入学手续。
受理部门
桂林市人才服务中心(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
人才引进和培训部,0773-282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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